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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语教学原则(2)

听说读写全面要求,分阶段侧重的原则

听说读写全面要求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区别于其他第二语言教学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文字的独特性,汉字是汉语学习中的难点,因此,有人提出为了降低学习难度,不学习汉字的意见。我们认为这是不可取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是可以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应该对听说读写四项语言技能全面要求。

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在不同的教学阶段可以有所侧重。比如,

针对年龄比较小的儿童,可以侧重听说的训练。

对成人的汉语教学就应该听说读写全面要求。

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听和说的训练,不放松汉字的教学。

中级阶段:听说读写并重。

高级阶段:书面表达的要求应该更高。

这一教学原则在对外汉语教学课程设置上体现得比较明显。一般来说,

初级阶段:开设综合课和听说课。

中级阶段:开设综合课、口语课、听力课和读写课。

高级阶段:开设综合课、视听说课、阅读课和写作课等。

以句子和话语为落脚点,各语言要素综合教学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教学内容全面性。语言交际能力主要体现在句子和话语上,语音、汉字、词汇、语法是汉语的语言要素。

学好汉语发音,掌握充足且准确的词汇以及懂得语法规则是汉语学习的基础,但由于二语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为了交际,因此句子和话语才是教学的最终落脚点。

句子集语音、词汇、语法为一体,是语言中能够相对完整表达意思且可以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经多年实践也证明,通过掌握句型,学习语言组装的规则是行之有效的。

话语则是更大的语言单位,只有按照一定的语法、语用关系将句子整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意义的句群、段落甚至语篇,也只有学好句子和话语,才能更加流畅、自然、完整、大段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交际的目的。

控制使用母语或媒介语的原则

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领域中,关于课堂教学语言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是用目的语教授目的语,在国际汉语教学中有很多是用母语来教授目的语。

用目的语教授目的语:我们认为,用目的语来教授目的语是比较正确的做法,特别是对国际汉语教学来説,由于缺乏目的语的教学环境,教师可懂的课堂语言就是学生接触汉语最好的渠道。用母语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但是语言教学不是知识课,用母语教学不能帮助学生提高听说能力,形成目的语的语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会看到学习者学过两三年的汉语,仍旧无法听说的原因之一。

不完全禁用母语或者媒介语:如果为了提高训练的效率,比如对语言活动的说明,或者解释特别抽象的词语时也可以使用媒介语或者母语。但在一般情况下还是提倡用目的语进行教学,帮助学生沉浸在汉语环境中,培养使用汉语思考的习惯。

循序渐进,注重复习与重现的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符合一般的教学规律,对第二语言学习来说尤其如此。克拉申提出的“i+1”输入理论也是该原则的体现。语言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语言的教学内容的编排应该根据习得顺序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具体到抽象的方式进行。在教学中也要采取重视复习,多次重现,螺旋式提高的原则。

根据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H.Ebbinghaus)对遗忘的研究,遗忘的规律是在学习之初遗忘率最高,随后逐渐递减。一个小时之后所学内容只保留44%,如果不复习,一天后就只有25%。

艾宾浩斯的科学研究启示:及时复习,注重复现

在学习过后的第5-30分钟是第一个遗忘高峰,教师可以安排此时复习当日所学的内容,加强巩固;

在教材、练习题的编写等方面也要注重知识的重现,如此循环往复、以旧带新,真正地使学生的语言水平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从而更好地习得语言。

以上八条汉语教学原则是总结了第二语言教学的相关理论及国内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到的,基本上符合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特点和要求。但除了这些原则之外,如学习与习得相结合、重视当代人语言材料、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教学等原则也从不同角度为我们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应依据具体情况予以重视。

最后修改: 2020年03月1日 Sunday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