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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说法

听说法是美国最有代表性的第二语言教学法之一,强调通过反复的句型结构操练培养口语听说能力,是一种旨在掌握口语能力的教学法体系。

产生时间:20世纪40年代

别称:结构法、句型法、军队法

代表人物:弗里斯(美)、布龙菲尔德(美)

语言学基础:结构主义语言学

心理学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

主要特点

1.教材编写和训练方式以结构主义语言学作为明确的语言学理论指导。比如在练习环节,将“最小对立体”从语言结构中的分离出来,进行操练。这些区别意义的“对立体”表现在:语音对立(长元音和短元音的对立)、时态对立(现在时/过去式)、语序对立(肯定形式/疑问形式)等。

2.注重语言对比,找出学习的难点,确定学习的重点。

3.以句型为中心材料。对话和短文都是为句型学习服务的。

4.听说领先。按照听说-读写的顺序进行训练。

5.反复操练,养成习惯。同时及时纠正学生错误,避免错误习惯养成。

6.排斥或限制使用学生的母语,尽量用直观手段或借助于情景、语境,直接用目的语理解和表达。

7. 大量使用录音、语音实验室和视听设备等教学技术手段。

教学过程

1.认识。教师对即将要学习的语言材料进行朗读,并利用实物、图片、手势、上下文、情景等让学生理解,让学生做到“听音会意”。

2.模仿。教师反复示范语言材料,学习者进行模仿并记忆。教师及时纠错。

3.重复。学生通过反复重复,记忆模仿过的语言材料,达到背诵。

4.句型变换练习。句型练习的方式多样,主要有替换、转述(如英语中直接引语变间接引语的练习)、转换(肯定变否定)、扩展(加修饰语扩展句子)、压缩(找出主干句)、合并(几个分句合成一个句子)等。

5.选择。选择是语言运用阶段。教师让学生运用学过的句型就某个情景或某一事件进行描述、问答、交谈、对话等等。

评价

听说法是第二语言教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直到今天它的一些原则仍然被广泛使用。以句型为中心,建立了一套培养语言习惯的体系。通过强调语言间的对比确定教学的重难点,使得教学更具针对性。在语言学习的初级阶段,听说法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外语教学法。

其刺激——反应的训练模式使得外语学习过程过于枯燥。过分注重语言结构,忽视语言意义,注重模仿记忆,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读写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不太适合中高级阶段的外语教学。

Last modified: Monday, 2 March 2020, 12:4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