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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汉语教师标准》的制定

作为“三教”中最重要的一环,教师一直是本学科研究的重点。

上世纪80年代,对外汉语教学界就对汉语教师从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吕必松认为,对外汉语教师应该:

  • 具备比较广博的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和语言教学法及文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 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包括语言文字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交际和组织能力,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随着汉语国际教育的发展,进入新世纪,汉语教师的教育培养和教师发展研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对汉语教师提出了要求。

  • 知识方面包括基础知识(汉语知识、中国文化及语言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和教学法、第二语言习得与认知等);
  • 教学技能包括语言教学和训练技能;
  • 教师素质包括高尚的品行操守、良好的人际关系、热爱学生、谦虚好学等。(赵金铭,2007)。

在教师发展方面,崔希亮认为汉语教师在课堂上应该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匠人,在课堂之外应该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崔希亮,2013)

《国际汉语教师标准》

国家汉办于2007年正式发布了《国际汉语教师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

该标准对国际汉语教师的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了系统化、具体化的描述。这是针对国际汉语教师提出的第一个标准。

该标准是鉴于事业与学科发展的双重要求,为加强国际汉语教师师资队伍管理,指导教师教学活动,指明教师专业化发展方向而颁布的。

该标准受到了海内外汉语教学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来自汉语教学研究者、海内外一线汉语教师等多方面的反馈。

2012年12月正式推出新版《国际汉语教师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新《标准》的提出为国际汉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提供了重要依据,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保障,对于规范国际汉语教师的培养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成为国际汉语教师个人职业能力发展的重要参考。

Last modified: Friday, 28 February 2020, 10:58 PM